
路外停車場設立流程包含:①確認土地分區適用性,②提出使用或建築申請,③交通單位審查車道出入口、動線安全,④消防單位檢查逃生及防火設備,⑤核發建築與使用執照

在交通用地上興建客運站,除了必須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外,還需要取得建築執照、交通主管機關的核准,並通過消防、環保、無障礙設施等相關審查

交通用地的用途變更,必須依照《都市計畫法》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提出申請

倉儲物流站能否設置在交通用地,需看都市計畫與使用細則規範
01.申請人資格/APPLICANT QUALIFICATIONS
需是經監理機關同意立案之汽車運輸業
02.申請設置/APPLICATION SETUP
汽車運輸業場站或汽車運輸業停車場
是否合乎下列有關規定基地臨接聯外道路之面寬應 大於十二公尺
基地聯外道路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連接至現有道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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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站
應鄰接實際寬度十二公尺以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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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站或停放大型車
應鄰接實際寬度十公尺以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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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小型車
應鄰接實際寬度六公尺以上道路
停車場設置於地面層出入口規定如下
應距順向道路交叉口五公尺以上
臨接道路未設置人行道者,應自建築線至少退縮一點五公尺以上
應自建築線後退二公尺之汽車出入口中心線上一點至道路中心之垂直線左右各六十度以上範圍,無礙視線設置緩衝空間(含人行道)停車位大小、車道寬度及曲線半徑規定如下
大型客車 拖車 大型貨車 曳引車 小型客、貨車 車位長 12公尺
12公尺
11公尺
6公尺
5.2公尺
車位寬 3公尺
3公尺
3公尺
3公尺
2.5公尺
曳引車或拖車車道寬度十公尺以上
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十公尺
大型客車、大型貨車車道寬度六公尺以上
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六公尺
小型客、貨車車道寬度五公尺以上
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五公尺
03.申請設置/APPLICATION SETUP
路外停車場者
是否合乎下列有關規定基地聯外道路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連接至現有道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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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
應臨接實際寬度十公尺以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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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應臨接實際寬度六公尺以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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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腳踏車
應臨接實際寬度六公尺以上道路
停車場設置於地面層出入口規定如下:
應距順向道路交叉口五公尺以上。
臨接道路未設置人行道者,應自建築線至少退縮一點五公尺以上。
應自建築線後退二公尺之汽車出入口中心線上一點至道路中心之垂直線左右各六十度以上範圍,無礙視線設置緩衝空間(含人行道)。
出入口至車輛管制設施應至少規劃停等空間(不含人行道及緩衝空間)
小型車為六公尺乘以六公尺;大型車為六公尺乘以十二公尺。但設有內藏式轉盤者,不在此限。停車位大小、車道寬度及曲線半徑規定如下:
大型車 小型車 機器腳踏車 車位長 12公尺
5.25公尺
2公尺
車位寬 4公尺
2.5公尺
0.7公尺
大型車
車道寬度十公尺以上;
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十公尺小型車
車道寬度單車道三點五公尺以上,
雙車道五點五公尺以上;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五公尺機器腳踏車
車道寬度一點五公尺以上
管理室、廁所或其他法令規定停車相關之必要設施,其面積合計不得大於五十平方公尺。
室內停車場單層淨高不得大於五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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